「案件调查」刑事专案调查报告
“法官您好,我把赔偿款和诉讼费都准备好了,麻烦您转交给原告吧!”,近日,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的被告拿着现金来到合阳法院城关法庭,主动履行生效判决。
2022年5月24日城关法庭受理了原告杨某某与被告严某某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今年5月18日,原告种植的黄芩被人毁损,后经派出所调查发现,系被告用旋耕机所为。原来2012年村组进行土地调整,一直由被告承包的“后地”被置换给原告承包,但是被告父亲的坟墓却一直留在“后地”。近年来,被告为了纪念先人,在坟墓处栽种了一圈树木,影响了原告耕种,双方多次协商未果后产生矛盾。为泄私愤,被告用旋耕机对原告种植的黄芩进行了毁损,经派出所及村组调解未果后,原告提起诉讼。
诉讼中,城关法庭法官多次主持调解,使被告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承认毁损原告黄芩的事实,愿意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但对赔偿的标准及数额有不同意见。经法官多次走访调查和现场勘验,认定3年期黄芩每亩收购价格为3500元,受损黄芪面积为0.4亩,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判决被告赔偿原告财产损失1400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25元。
城关法庭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便民利民的工作原则,坚持案件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保障人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通讯员:任壮 刘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