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方案」消防安全作业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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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3日,云南省安会、省消安委联合发文部署冬春季节消防安全工作,决定从2021年11月至2022年3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冬春季节消防安全攻坚治理行动。
《方案》细化了攻坚治理高危、高关注度、高频火灾风险场所区域、行业领域突出风险、主动防范新业态新领域消防安全风险和统筹做好重大活动重要节日消防安全防范等6大项18小项重点工作任务,明确了以“不发生火灾、火灾不蔓延扩大、火灾中不亡人”的梯次目标为准则,结合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聚焦重点领域、重要场所、重大节事,分类施策、精准防范、综合治理,有效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
《方案》要求
★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对照省级标准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加强指挥调度、会商研判、约谈提醒,及时解决重大消防安全问题。各级消防救援机构要当好“主推手”,全力推动各方责任落实。
★ 二是要坚持精准施策。2021年11月底前,各级、各部门要开展一次专题研判,部署开展本地区、本行业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将制约消防工作的瓶颈性问题,纳入乡村振兴、老旧小区和棚户区改造以及美丽县城、美丽乡村建设等重点项目统筹推进。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健全定期会商、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检查、执法衔接、移办查办等机制,形成监管合力。
★三是要严格监管执法。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对高风险领域和单位场所实行全覆盖排查检查,抓住单位主要负责人这一“关键少数”,核查其消防安全法定职责落实情况。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要分类列出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督促单位照单整改、销账;隐患问题突出的,严格执法手段;对涉嫌犯罪的,推动行刑衔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屡罚不改、屡禁不止的,纳入“黑名单”实行联合惩戒。
★四是要强化示范引领。要分类组织开展高层建筑、大型仓储物流、文物古建筑、医院、养老服务机构、基层消防治理等场所领域消防安全管理示范创建工作,通过典型引领,全面提升单位自主管理水平。各中央驻滇企业和省属国有企业要加强对下属企业达标创建工作的督促指导,促进本系统消防安全管理提质增效。
★五是要严肃督导问责。各地要定期开展明查暗访,并将冬春季节消防安全攻坚治理工作纳入年度政府消防安全责任制考核。及时通报工作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地区和单位,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对发生较大及以上亡人和有影响的火灾事故,要逐起开展延伸调查,依法依规从严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